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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民主與法制網 作者:□本社記者 張馳 □李蘇洋

近日,有細心網友在閱讀網頁時發現,同一家網站使用了大量相似的中文功能變數名,並且這些中文功能變數名與多家重點新聞網站的英文功能變數名重合。有網友指出,這應該屬於變相侵權或者混同搜尋、誤導群眾的非法行為。

中文功能變數名混同正規新聞網站

跟著網際網路經濟的不斷發展,個人或者公司註冊自己的功能變數名已司空見慣,但隨之而來的是愈來愈多網站功能變數名被侵權,尤為是部份公司「鑽空子」,註冊與正規網站功能變數名相似、極易引起混同的功能變數名。有時候,不僅功能變數名,甚至兩個網站的網頁作風、顏色搭配、欄位名稱以及內容都很相似,誘導消費者誤入歹意網站,給正規營運者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近日,就有網友向記者反映,自己在閱讀網頁時發現了大量疑似侵權的網站功能變數名:「當時我正想登入法制網閱讀新聞,因為我沒有記住法制網的網址,在搜尋過程中,無心發現了『http://www.法制網.cn/』這個網址。但在我印象中,法制網的功能變數名好像並非這個,我試著錄入了該網址,沒想到居然登入進去了。進入網站後發現,這的確不是真正的法制網。」

記者通過工信部網站檢索發現,該傳媒公司的確註冊了大量與正規網站英文功能變數名相同的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更使人詫異的是,這上百個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居然都是用同一個網站許可證號申請註冊並備案的。

多家重點新聞網站功能變數名或者遭侵權

圖為該傳媒公司備案註冊的部份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傳媒公司於今年9月剛剛註冊了一大批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其涉嫌應用中文功能變數名與英文功能變數名的重複性註冊以及備案大量功能變數名,通過效仿影響力較大的新聞網站,混同網民搜尋。被效仿的網站內含法制網、民主與法制網等多家重點新聞網站。

多家重點新聞網站功能變數名或者遭侵權

各網站頁面內容完整同樣,只是網站功能變數名與名稱有所區別

記者挨次檢索登入了該傳媒公司註冊的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發現所有網站的網頁作風、顏色搭配、欄位名稱以及內容完整相同,只無非網站功能變數名與名稱有所區別。經記者調查發現,該傳媒公司註冊的新聞網站並無任何采編、發稿、轉載等新聞資質,但卻設有新聞線索採集信箱與反映投訴報料系統。對此,有網民表示,這種行為應該屬於變相侵權或是誤導群眾的非法行為,並且以同一網站許可證號搶注這樣多的中文功能變數名有販賣功能變數名之嫌。

功能變數名註冊備案有沒有依據

那麼,功能變數名註冊備案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呢?為此,記者找到工信部備案系統網站關聯工作人員瞭解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註冊中文功能變數名,只要不包孕敏感字眼均可以,按照統一流程一步一步進行註冊後,即可以標準使用;假設跟新聞關聯的網站功能變數名,需要到關聯部門辦理前置備案。」功能變數名備案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流動,打擊不良網際網路訊息的傳佈。假設網站不備案的話,頗有可能被查處之後關停。依據《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在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理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而對于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或者關閉。而像此類效仿搶注功能變數名的行為有歹意註冊傾向,並且針對的都是重點新聞媒體網站,重者還可能存在違法行為。

多家重點新聞網站功能變數名或者遭侵權

工信部發佈的ICP報備流程示用意

隨後,記者又屢次撥打工信部備案系統網站的舉報投訴熱線及法律法規熱線,工作人員回復:「功能變數名註冊是功能變數名註冊商負責的,咱們只負責備案。」

網站功能變數名為什麼必需備案

首先網站備案是對功能變數名擁有者的維護。網站功能變數名備案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流動,打擊不良網際網路訊息的傳佈,假設網站不備案的話,頗有可能被查處之後關停。

其次國家規定的網站功能變數名必需要備案。依據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國務院令第291號《中華人民共以及國電信條例》《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管理辦法》(簡稱ICP管理辦法),國家對提供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的ICP履行許可證軌制。經營性網站必需辦理ICP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

依據《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管理辦法》,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獲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或是越過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所在地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矯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如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是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如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依據《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精神,在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理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而對于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或者關閉。

同時,網站營運者只有進取踴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將別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當網站營運者發現自己的網站功能變數名被第三方侵權時,應進取踴躍採用有效措施,維護守法營運的正當權益。

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民主與法制網 (www.mzyfz.com)及官方微信公家號(民主與法制網,ID:mzyfzw )

來源:民主與法制網 作者:□本社記者 張馳 □李蘇洋

近日,有細心網友在閱讀網頁時發現,同一家網站使用了大量相似的中文功能變數名,並且這些中文功能變數名與多家重點新聞網站的英文功能變數名重合。有網友指出,這應該屬於變相侵權或者混同搜尋、誤導群眾的非法行為。

中文功能變數名混同正規新聞網站

跟著網際網路經濟的不斷發展,個人或者公司註冊自己的功能變數名已司空見慣,但隨之而來的是愈來愈多網站功能變數名被侵權,尤為是部份公司「鑽空子」,註冊與正規網站功能變數名相似、極易引起混同的功能變數名。有時候,不僅功能變數名,甚至兩個網站的網頁作風、顏色搭配、欄位名稱以及內容都很相似,誘導消費者誤入歹意網站,給正規營運者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近日,就有網友向記者反映,自己在閱讀網頁時發現了大量疑似侵權的網站功能變數名:「當時我正想登入法制網閱讀新聞,因為我沒有記住法制網的網址,在搜尋過程中,無心發現了『http://www.法制網.cn/』這個網址。但在我印象中,法制網的功能變數名好像並非這個,我試著錄入了該網址,沒想到居然登入進去了。進入網站後發現,這的確不是真正的法制網。」

記者通過工信部網站檢索發現,該傳媒公司的確註冊了大量與正規網站英文功能變數名相同的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更使人詫異的是,這上百個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居然都是用同一個網站許可證號申請註冊並備案的。

多家重點新聞網站功能變數名或者遭侵權

圖為該傳媒公司備案註冊的部份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傳媒公司於今年9月剛剛註冊了一大批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其涉嫌應用中文功能變數名與英文功能變數名的重複性註冊以及備案大量功能變數名,通過效仿影響力較大的新聞網站,混同網民搜尋。被效仿的網站內含法制網、民主與法制網等多家重點新聞網站。

多家重點新聞網站功能變數名或者遭侵權

各網站頁面內容完整同樣,只是網站功能變數名與名稱有所區別

記者挨次檢索登入了該傳媒公司註冊的中文功能變數名網站,發現所有網站的網頁作風、顏色搭配、欄位名稱以及內容完整相同,只無非網站功能變數名與名稱有所區別。經記者調查發現,該傳媒公司註冊的新聞網站並無任何采編、發稿、轉載等新聞資質,但卻設有新聞線索採集信箱與反映投訴報料系統。對此,有網民表示,這種行為應該屬於變相侵權或是誤導群眾的非法行為,並且以同一網站許可證號搶注這樣多的中文功能變數名有販賣功能變數名之嫌。

功能變數名註冊備案有沒有依據

那麼,功能變數名註冊備案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呢?為此,記者找到工信部備案系統網站關聯工作人員瞭解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註冊中文功能變數名,只要不包孕敏感字眼均可以,按照統一流程一步一步進行註冊後,即可以標準使用;假設跟新聞關聯的網站功能變數名,需要到關聯部門辦理前置備案。」功能變數名備案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流動,打擊不良網際網路訊息的傳佈。假設網站不備案的話,頗有可能被查處之後關停。依據《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在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理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而對于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或者關閉。而像此類效仿搶注功能變數名的行為有歹意註冊傾向,並且針對的都是重點新聞媒體網站,重者還可能存在違法行為。

多家重點新聞網站功能變數名或者遭侵權

工信部發佈的ICP報備流程示用意

隨後,記者又屢次撥打工信部備案系統網站的舉報投訴熱線及法律法規熱線,工作人員回復:「功能變數名註冊是功能變數名註冊商負責的,咱們只負責備案。」

網站功能變數名為什麼必需備案

首先網站備案是對功能變數名擁有者的維護。網站功能變數名備案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流動,打擊不良網際網路訊息的傳佈,假設網站不備案的話,頗有可能被查處之後關停。

其次國家規定的網站功能變數名必需要備案。依據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國務院令第291號《中華人民共以及國電信條例》《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管理辦法》(簡稱ICP管理辦法),國家對提供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的ICP履行許可證軌制。經營性網站必需辦理ICP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

依據《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管理辦法》,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獲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或是越過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所在地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矯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如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是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如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依據《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精神,在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理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訊息服務。而對于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或者關閉。

同時,網站營運者只有進取踴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將別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當網站營運者發現自己的網站功能變數名被第三方侵權時,應進取踴躍採用有效措施,維護守法營運的正當權益。兩岸商貿,在家工作,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賺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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