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這個時代,對于網路紅人來講,是一個最佳的時代。有些名氣的,微博、微信有大量粉絲的,可以開一家網店,據說可以年成交額達到億元¥層級。因而衍生出來了所謂的網紅經濟。
在2013年前,幾乎每年都會有幾個網路紅人一晚上爆紅,名傳五湖四海。譬如最先的芙蓉姐姐、木子美、妖妃娘娘、奶茶妹妹、鳳姐。這些網路紅人,都如白駒過隙,在獲得一些綿薄的利益後,就迅速消失。芙蓉姐姐不用說,被人廉價消費完後,現在幾乎不會有人提及了;木子美還好,在微博做自媒體,月入幾十萬;鳳姐以一介屌絲,去了美國。似乎最佳的解決,是奶茶妹妹,嫁給了京東的強哥,坐擁用不完的財富以及敗不完的資產,不久前成婚。
此外的網路紅人,基本上都銷聲匿跡了。他們的爆紅,似乎無非是網路推手的成名立萬的工具,而不具備自己的事業,除了少數人獲得了還算是可以的歸屬,其他的宛若好景不常。
無非,現在是網路紅人最佳的時代。他們自己就是自己的推手,而無須藉助於網路推手之手,即在網路上擁有大量的粉絲,或者是微博,或者是微信。然後開設了網店,開設了微店,以服裝、面膜等為產業,連結上了產業鏈,並且因為自家的產品,能夠通過自己,迅速抵達自己的粉絲,而且粉絲也願意為此買單,甚至他們還有了經紀人。當然,也有經紀公司忽悠著,拿著他們的網店來做自己的產品。
不僅這樣,淘寶聯合微博,推出微博電商達人,據說是可以賣貨的。淘寶還砸出一個億,設立淘寶頭條,在淘寶頭條上舉薦商品以及寫文章,可以賺到淘寶客佣金,而這些並不需要網紅自己去做,只需要寫寫文章,就有可能月入好幾十萬。
假設鳳姐還在國內,憑她仍然還有的名氣,以及大量的粉絲,加之她又是做零售業出生,也許還能跟現用的火熱也讓人糾結的O2O行業掛鉤。大家都曉得,為了市場,那幫人砸錢也是蠻拼的。在網紅時代,鳳姐可以開網店,可以為O2O代言,可以寫淘寶頭條,可以寫今日頭條,均可以是她的出路,而且可以賺到不少。
只是很可惜,鳳姐竟然缺席了這樣的時代,一個人悄悄地跑到美國去修指甲去了。而且看模樣,是永恆居留不會回來了。這讓網紅界頗為安靜,缺乏了鳳姐的網紅界,是寂寞的網紅界,是安靜的網紅界。嗯,不錯,某網紅富二代,我認為是比不上鳳姐的。兩岸商貿,在家工作,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賺人民幣
(作者:李金林,暱稱三章六款,營運三章電商自媒體(www.lijinlin.top),從業經驗豐碩,歡迎與大家一塊兒交流。我的微信公家號:lijl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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