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余楚
從10月1日開始,電商平台進行集中促銷流動,假設泛起先漲價再促銷、不退訂金、刷單虛構交易等行為,將受到處分。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了《網路商品以及服務集中促銷流動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了電商大促中,假設再泛起「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性條款,商家將會被執法部門糾正查處。
上述規定明確提出,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採納格式條款設定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合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添限退前提等排除或是限制消費者權力、減輕或是罷黜經營者責任、加劇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此外,上述規定對促銷中虛構交易量、成交額以及虛假好評、移除差評等行為明確阻止,並明確了違反上述請求的第三方電商平台以及網店商戶將受到相應的處分。

依據國家工商總局的統計資料顯示,去年全國工商系統受理網路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7倍,涉及爭議金額3165萬元¥,網購投訴量及增幅均為五年來最高。
而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公佈的統計資料顯示,2014年,消協群組織受理遠端購物投訴20135件,其中網路購物竟佔到了92.28%。
業內人士在接受小編的採訪時表示,網購投訴量不斷增長的最主要緣故是第三方平台監督不到位,而針對投訴問題處理的不及時最終致使問題進級。
在新規行將執行之際,小編聯絡了天貓客服、京東客服,對方都回應稱將進取踴躍配合工商總局新規。
天貓客服表示,天貓一直遵循消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勝利付款的流動商品均支撐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僅有部份類目的商品及定製類的商品除外,這是商品性質抉擇的,也相符消保法的規定。
而京東客服則表示,在該規定頒布以前,公司內定就已對促銷流動作出了嚴格規定。對于網路集中促銷流動的促銷期限、預售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請求等規定,京東已經施行。兩岸商貿,在家工作,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賺人民幣
業內關聯人士表示,此次規定對于規範電商平台健康發展有進取踴躍的引誘作用,但在具體施行中還有待細化完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