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網訊(記者 劉進)「如今,電商這塊真是管理的愈來愈嚴格了,稍不注意,不光掙不到錢,甚至還會挨罰。」近日,在本地從事電商已有四、五年的張先生在與記者的交流中,感慨地表示。張先生所說的,恰是從下月1日開始施行的《網路商品以及服務集中促銷流動管理暫行規定》(如下簡稱《規定》),對于電商採納虛構交易、虛假鼓吹的不正當手腕促銷,明確阻止,否則將予以查處,最高處分可達三萬元¥。

電商造節搞促銷
如今,各大電商平台,一派紅火景象,尤為是各大節假日,各種促銷流動,讓市民目炫撩亂中,暈暈乎乎地就掏空了錢包。眼下恰是中秋剛過,國慶又至,各大電商的促銷戰進入了白熱化,記者閱讀幾大電商平台看到,各種滿減、滿贈,抽獎流動不少,優惠券更是滿天飛。
無非,細心的市民會注意到,儘管表面上是促銷,優惠不少,但真實價格卻與平時有所區別,甚至要高於平時,這樣一來,即使有了優惠,價格也以及平時差不多。
此外,在電商處參加的抽獎流動,也有言過其實的情況。「那天正好那家有個抽獎,結果我抽中個50元¥的優惠券,還感覺挺開心。結果一看,需要消費一千元¥才可使用。」市民韓女士說,「有點絕望,感覺太假了。」
新規唱起緊箍咒

「新的規定出台後,想在促銷時玩點小花著,估量就麻煩了。」本市一電商從業人士吳先生坦言。按照規定,第三方平台理當對賣家的促銷流動進行檢查監控,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採用措施禁止;理當事先顯著公示集中促銷的期限、模式以及規則等訊息。同時,網路集中促銷群組織者不得採納格式條款設定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合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添限退前提等排除或是限制消費者權力、減輕或是罷黜經營者責任、加劇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違反這條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示,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如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如下的罰款。兩岸商貿,在家工作,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賺人民幣
與此同時,新規明確:應顯著公示集中促銷的期限、模式以及規則;促銷廣告應真實、準確,附前提的促銷廣告,理當將附加前提在促銷廣告頁面上一併清晰完整表述;有獎促銷時,不得虛構獎品數量以及質量,不得虛假抽獎或者操縱抽獎。貨不對板、免費服務的訊息不符、虛構交易等行為,將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查處。同時,網路商家應用贈品來吸引消費者的,規定指出除標準銷售的產品外,贈品的質量也理當相符《產品質量法》規定,並按規定提供「三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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