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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碼「虎嗅」:離科技公司有多遠?

文/李俊慧

成立三年多,融資數千萬,雖自稱科技公司,但尚未送出一件專利申請,繼續叫「科技公司」,這適合嗎?

這就是正在排隊「新三板」的北京虎嗅資訊科技股分有限公司(下列簡稱「虎嗅資訊科技」)一大特色。

日前,虎嗅資訊科技申請掛牌「新三板」的公開轉讓仿單,在全國中小企業股分轉讓系統官方網站正式公佈。

虎嗅資訊科技公開轉讓仿單顯示,在融資層面,除了去天使投資外,虎嗅資訊科技已累計進行兩輪融入,先後引入夢工場傳媒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雲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兩家投資機構,分別獲取200萬元¥以及2484萬元¥的投資,公司估值已達到1.656億元¥。

而在無形資產方面,虎嗅資訊科技已獲取4件商標核准註冊,另有6件商標已申請註冊,但在專利申請以及授權以及軟體版權等方面則屬於「掛零」狀況。

顯然,成立於2012年2月24日的虎嗅資訊科技(原名「北京雲覓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儘管創業已三年多,且完成兩輪融資估值達到1.6億元¥,但在科技公司視為「命根」的知識產權累積方面,很孱弱。

如今,距離仿單核心事項披露已過去4個月,規畫籌備掛牌「新三板」的虎嗅資訊科技在過去的4月間,是否有及時補上知識產權短板,讓自己更像「科技公司」一些呢?

填補商標短板:虎嗅近4個月突擊送出13件商標申請

解碼「虎嗅」:離科技公司有多遠?
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截止2015年9月29日,虎嗅資訊科技已累計送出25件商標申請,其中,有13件是今年7月22日以及8月4日送出申請的,2天的申請量至關於此前三年申請總以及的1倍多。

一方面,這顯示虎嗅資訊科技股分轉讓說明檔案中部份資訊披露不準確,另一方面,這也顯示擬定掛牌新三板後,虎嗅資訊科技正在用「突擊送出」的模式填補此前在商標維護上的短板。

虎嗅資訊科技首次送出商標申請的事件發生在2013年1月16日,彼時距離其成立已快滿1年了,送出申請的商標維護類別為41類,申請維護的商品或服務規模為「教育、培訓、支配以及組織大會、支配以及組織專題研討會、提供線上電子出版物(非下載的)、文字出版(廣告鼓吹材料除了外)、圖書出版、書籍出版、線上電子書籍以及雜誌的出版、電子桌面排版」。

儘管這樣,作為一家成立三年多的科技公司,虎嗅資訊科技在商標維護上的「不足」或「差距」仍然是至關顯明的。

可以左證的是,由羅永浩領銜成立於2012年5月8日的鎚子科技,儘管成立時間同樣是三年多,但其累計送出的商標申請量為239件,至關於虎嗅資訊科技的9.6倍。

簡單說,被內含虎嗅資訊科技在內的不少人視為「做手機中相聲講的最佳的」老羅,其實在知識產權佈局,尤為是商標維護上,一點也不含混。

反觀虎嗅資訊科技,儘管不少內容是面向創業者提供指引或參考的,然而,同為創業者的它,其實,在商標維護上並不能算作一個「正面案例」。

存在商標隱患:7家爭「虎嗅」商標、「虎嗅網」被搶注

解碼「虎嗅」:離科技公司有多遠?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截止2015年9月29日,累計有19件含有「虎嗅」癥結詞的商標已送出註冊,涉及「虎嗅」、「虎嗅網」、「虎嗅huxiu.com」、「huxiu虎嗅」、「虎嗅huxiu」、「虎嗅便當」、「虎嗅薔薇」等多種組合,其中,由虎嗅資訊科技送出的佔8件,剩餘11件由其他9家單位或個人送出。

值得一提的是,僅就虎嗅資訊科技的核心品牌癥結詞虎嗅」、「虎嗅網」、「虎嗅huxiu」及「huxiu虎嗅」等而言,除了去虎嗅資訊科技外,另有6家單位或個人介入爭搶。

其中,由個人「梁冰」送出的41類「虎嗅網」文字商標,已於2015年8月18日核准註冊,該商標核准保護的商品或服務類別涉及「教育、培訓、組織文化或教育展覽、圖書出版、健身指示課程、遊戲器具出租、娛樂、玩具出租、攝影、提供體育設施」等領功能變數。

該商標申請所屬商品類別與虎嗅資訊科技首個商標註冊申請類別相同,維護規模有不少交叉之處。

而虎嗅資訊科技賴以運轉的三大業務平台之一的微信公家號以及微博,其現在使用的中文名稱即為「虎嗅網」。

因為虎嗅資訊科技並不擁有「虎嗅網」商標,這象徵著其微信公家號以及微博帳號面臨商標侵權風險,可能需要調整微信公家號以及微博帳號中文名稱。

此外,由香港「囧途集團有限公司」2013年5月23日送出的2件「huxiu虎嗅」商標,已分別於2015年3月21日以及4月7日獲取核准註冊,商標類別分別為35類以及41類,其中,35類所涉維護規模為「電腦網路上的線上廣告、廣告稿的撰寫、廣告代理、商業資訊代理、替別人推銷、人事管理諮詢、商業企業遷移、複印服務、會計、尋找贊助」,與虎嗅資訊科技主營業務規模相沖突。

簡單說,因為虎嗅創業早期不正視商標維護以及佈局,如今也給自己埋下了眾多商標糾紛隱患。

行業關系繁雜:由阿里投資、京東是客戶、以及360商標糾紛

事實上,虎嗅資訊科技與不少網際網路巨頭都存在繁雜的合資、合作或糾紛關系,其中,其與阿里巴巴、京東及360之間的關系很有趣。

虎嗅資訊科技送出的公開轉讓仿單顯示,在其幾輪融資過程中,上海雲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金額至多,占股15%,是公司的第三大股東。

而上海雲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最先是由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於2014年2月11日設立,直至2014年10月10日,該公司股東才由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變更為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簡單說,在上海雲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投資虎嗅資訊科技時,其股東仍然是阿里巴巴,這也象徵著阿里巴巴曾經是虎嗅的第三大股東。

與此同時,虎嗅資訊科技送出的公開轉讓仿單顯示,2015年1月至5月,京東是虎嗅資訊科技的第一大銷售客戶,銷售額高達66萬,佔其營業收入的11.69%。

阿里巴巴與京東這對於電商「對於手」,經由虎嗅資訊科技中間做媒,似乎也成為了生意伙伴,這多少讓人有點大跌眼鏡。

無非,這也足以說明虎嗅資訊科技在各大巨頭公司間至關的「遊刃有餘」。更使人意外的是,虎嗅資訊科技還與360存在商標糾紛。

由香港「艾彼投資有限公司」2013年月2日送出的9類「虎嗅」文字商標,因送出申請時間早於虎嗅資訊科技,導致後者於2014年10月23日送出的9類「虎嗅」文字商標申請被駁回。

而這家成立於2012年12月12日的「艾彼投資有限公司」,其實更名前叫「奇虎投資有限公司」。

由此可見,僅與上述三大巨頭關系來看,阿里曾經是其第三大股東,京東是其第一大客戶,而360則是其商標爭奪對於手。

商業模式單薄:雖名為科技公司但更像是諮詢或廣告公司

虎嗅資訊科技送出的公開轉讓仿單顯示,其業務收入由網路廣告(廣告發佈)、線下流動、整合行銷服務收入形成,佔比依序為:29.52%、22.38%、48.10%(2015年1至5月),16.17%、22.49%、61.34%(2014年度),8.99%、45.22%、45.79%(2013年度)。

由此可見,儘管虎嗅資訊科技將自己歸為網際網路科技媒體業,並聲稱提供「商業資訊服務、網路廣告服務、整合行銷服務以及線下流動服務」四項服務,但實際給虎嗅資訊科技帶來業務收入的僅有三項,其中,貢獻最大的是整合行銷服務。

而其賴以存在的與媒體屬性或平台關聯的商業資訊服務,儘管其與內含《中國企業家》雜誌等在內的37家媒體或網站簽訂了許可轉載協定,但絕大多數是免費的。

而對于為其貢獻內容的2157 名外部作者,其實絕大多數也是免費的。由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顯示,截止2015年5月31日,在虎嗅資訊科技應付款餘額4萬元¥中,1萬多屬於員工報銷款,另有2.9萬屬於作者稿費。

而其財務報表顯示,納入管理費用的稿費勞務費,近三年分別為98463.18元¥(2015年1至5月)、241154元¥(2014年度)以及44761.8元¥(2013年度)。

相信這也是部份質疑虎嗅資訊科技「用免費打發作者,但用作者作品換取影響力,然後自己面向廠商提供有償鼓吹」的癥結所在。

無非,站在資本的角度看,儘管2000多名作者大多無償為虎嗅資訊科技「打工」,造詣了如今的虎嗅,但結果雖殘暴也是當初你情我願選取的。

那些認為被虎嗅資訊科技剝奪了其版權收入的作者,可斟酌另行起訴虎嗅資訊科技索賠或追償,而無須只停留在道德或輿論層面發難虎嗅。

當然,回歸到虎嗅資訊科技本身,儘管其名為「科技公司」,然而實際上更像是「公關公司」或「廣告公司」。

一方面,從公司營業規模來看,虎嗅資訊科技更接近公關公司或廣告公司,1)虎嗅資訊科技成立之初的經營規模為「技術推廣服務;電腦系統服務;基礎軟體服務;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廣告;會議及展覽服務;專業承包」,但其從未對於外提供過任何「技術推廣服務」或「電腦系統服務」並獲得收入。

2)2015年虎嗅資訊科技變更經營規模時,新增「管理諮詢;電腦技術培訓」等兩項內容。

顯然, 廣告發佈、會議及展覽服務、管理諮詢,這些服務內容通常都屬於廣告公司或公關公司範疇。

另一方面,從實際業務收入來看,虎嗅資訊科技的三大收入來源中,基本可分為廣告(網路廣告)、會議(線下流動)以及公關(整合行銷服務),其中,公關收入佔比最大,是其第一大收入來源。

孵化立異業務:佈局硬體評測及閑置交易以及搬移瀏覽

解碼「虎嗅」:離科技公司有多遠?
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截止2015年9月29日,在虎嗅資訊科技送出的25件商標申請中,按照商標內容來看,主要由虎嗅(8件)、怒馬(13件)以及獨物(4件)組成。

其中,「獨物」是一家專註於智慧硬體的網站,分為三個板塊,「發現」、「眾測」以及「閑置」,其中,「發現」可提供各類硬體新品廠商案牘發佈,「眾測」則屬於小規模使用者試用體驗分享,而「閑置」則涉足二手智慧硬體交易。

而商標維護佔比最高的「怒馬」,則是虎嗅孵化的另一新品,定位於分享瀏覽趣味的搬移社區APP套用。

當然,對于這些立異業務或孵化業務,能否扭轉虎嗅名為科技公司實為公關公司的尷尬現狀,還有待時間檢修,但至少它們在努力給自己注入「科技」因素。

無非,在專利佈局層面,儘管又過去了4個月,虎嗅依舊處於「掛零」狀況。不知此短板何時能儘快補上。兩岸商貿,在家工作,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賺新台幣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鑽研中心特約鑽研員李俊慧,長期關注網際網路、知識產權及電子商務等關聯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信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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