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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人並不會為音樂付費,即便在使用者從腰包裡為音樂付費的情況下,版權配置體系不透明,能否惠及產業鏈條最上游的創作者,依然使人存疑。

網際網路音樂,從4億到100億付費規模缺的是什麼?

爭奪使用者為音樂付費將是一場持久戰!我想不少人都已經厭煩了討論:「哎,你是否願意為音樂付費?」然並卵的問題,因為,絕大多數人並不會為音樂付費,而且即便在使用者從腰包裡為音樂付費的情況下,版權配置體系不透明,能否惠及產業鏈條最上游的創作者,依然使人存疑。

曾經,為音樂付費是咱們日子的一部份,就在卡帶、CD橫行的年代,連MP3、Apple nano這樣的終端都無須再購買,只要有智慧手機,手機APP就能讓咱們聽到任何想聽的歌,不論語種、曲風,只有你想不到,沒有搜不到。

於是,賣專輯再也不是音樂藝人可以賴以為生的手腕,他們必需通過演出、代言、真人秀等多元¥化的娛樂模式來取得收入,讓音樂從新回到付費消費模式的努力就成為國內、國際音樂人維權的核心,但網際網路巨頭頻頻殺入流媒體市場,與音樂人、唱片公司、消費者形成多方博弈的局面。最終,市場能夠給出什麼樣的結果仍充溢變數。

羊毛真的能出在狗身上嗎?NO

數字音樂平台以前的思路是:有了龐大的客戶群基礎,再去搞商業模式,這是網際網路思惟。但可以十分確定的說,目前國內所有的數字音樂平台即便擁有了足夠龐大的使用者量,仍然還在燒錢階段,沒有任何一家公司能夠通過廣告收入籠蓋營運以及日漸高企的版權成本。

今年七月,國家版權局在網站上發出了公告: 基於網路音樂服務商未經授權傳佈音樂作品對比嚴重的情況,現責令各網路音樂服務商休止未經授權傳佈音樂作品,並於2015年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佈的音樂作品全體下線。

這樣的事情以前不是沒有過,無非雷聲大雨點小,咱們依舊在酣暢的享用免費音樂。而這次似乎是動真格了,截至7月31日,16家直接提供內容的網路服務商主動下線未授權音樂作品220餘萬首,百度、多米、唱吧下線的歌曲都在30萬首以上。此後,有的音樂已經無法在這些平台下載或是需要收費下載。

但據一些音樂人反映,他們的未授權歌曲依然在一些平台上可以避免費下載,並未下線。譬如李志,他在8月5日微博公開抗議咪咕音樂後,對方沒有進取踴躍聯絡,但兩天後做了下架處理。

國家版權局通告的重點其實並不在於必定要讓使用者花錢買音樂,然而服務商必定要從音樂人那裡取得版權授權。現狀就是音樂平台目前不敢向使用者收費盈利,正版不必定非要以及付費劃等號,但服務商需要向音樂人買版權,理想的情況是平台能想到別的辦法賺錢又不向使用者收費,這就叫「羊毛出在狗身上」。

網際網路音樂,從4億到100億付費規模缺的是什麼?

QQ音樂是目前最先敢於嘗試收費的音樂平台,它以及華納索尼YG娛樂等眾多國內外優良唱片公司有獨家版權合作。QQ音樂賺錢的方式,一個是介面上的廣告;一個是咱們都能想到的綠鑽會員,一個月12元¥你就能成為尊貴的QQ會員,可如下載無損、去除廣告等等;一個就是分銷自己手上的獨家版權;最近開發的一種模式是賣數字音樂專輯,5塊10塊的定價。

QQ音樂是最先做網路音樂服務的,也是大家至關熟知的行業巨頭,QQ音樂是大部份年青人手機必備的音樂軟體,每個月擁有大概8000萬使用者,300萬付費使用者,(Spotify總共只有7500萬使用者,2000萬使用者為定閱付費)。

在《國家版權局管理司關聯人員答記者問》裡有那麼一段話:依據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發佈的2014年度音樂產業講演,2014年我國音樂市場在世界總體排名為第19位,其中數字音樂市場排名第11位,這與我國13億人口、6億多網民的市場規模還遠不相稱。可以說,音樂產業尤其是網路音樂產業擁有巨大的發展潛力。但因為我國樹立版權軌制的時間較晚、社會公家版權意識不強等因素,我國音樂產業發展一直深受盜版問題困擾。

中國有那麼大的流媒體服務市場,正版化是大勢所趨。平台都開始注重獨家版權了,原先各家平台都存在曲庫不全的問題,使用者們開始需要在幾個音樂運用之間切換了。假設哪一天付費音樂真的全面推廣,不少年青人可能不會為了一首歌就去充一個會員費,也不可能率性到給所有的平台付費。所以說在這麼多服務商的「互撕大戰」裡,對泛博使用者來講,誰家曲庫最全誰就是老大。

騰訊旗下的音樂產品,除了QQ音樂,還有與之平行的FM部門。微信公家帳號無法加入荔枝等第三方音訊平台的內容,只能直接由後台上傳,樂觀的看,騰訊真的極可能成為中國最大的音訊平台,現在音訊市場上殺得火熱的荔枝、喜馬拉雅、蜻蜓以及多聽等都不必定能幹得過騰訊。

海洋音樂的目的是上市,謝國民前幾年已經砸錢購買了大量的曲目以及版權,以及騰訊也有說不清楚的置換關系。阿里音樂找來了高曉松以及宋柯,整合了一個統一的品牌「阿里音樂」,旗下兩大品牌蝦米音樂以及天天悅耳,一個走小清爽路線,一個走群眾路線。

無論怎麼樣,三大陣營旗下的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蝦米音樂、天天悅耳,加之網易的網易雲音樂,在大家都不賺錢的情況下,只能靠砸錢看誰走得更遠了。其它那些小眾的缺乏資本推進的數字音樂產品會死掉一批,然而你能說音樂的未來在這些平台手中嗎?未必。

大唱片公司有多狠,想必國內的這些平台已經有所領教,它們依靠大量的曲庫向這些網際網路平台發起了「報復」,搶獨家版權讓版權價格越漲越高,為了取得更多的獨家版權,砸錢砸到何時才會見到成效?其實咱們也不太樂觀。

網際網路音樂,從4億到100億付費規模缺的是什麼?

來看看一些資料:Pandora今年Q2 財報資料顯示,營收2.856億美元¥,年同比增長30%,然而淨虧損值達到1610萬美元¥,在2015年的上半年,版稅支出佔到49.6%的比例。

Spotify超過70%的營收貢獻給版權方,來自Billboard的可靠資料顯示,2015年第一季度,Spotify支付給版權所有者的費用升至3億美元¥,而自從2008年10月Spotify出生以來,Spotify支付的版稅已經達30億美元¥。Sound Cloud為了獲得版權,只能拿股權向環球以及華納等唱片公司置換曲庫。

其實這種「不堪重負」在國外已經有不少討論,音樂流媒體平台似乎變為了弱勢群體,大部份收入都給了唱片公司,Spotify還有兩位數的股權在環球手裡,它們苦哈哈的在為三大唱片公司的曲庫打工,可是錢都去哪兒了?好像沒有人搞清楚過,可能這也與平台不敢得罪唱片公司公開撕逼有關系。在國內,不少唱片公司爭先恐後對外聲稱自己擁有多大量級的曲庫,熱點歌曲版權已經成為抬高公司估值的金礦。

當所有平台都拿著資本的錢「賠本」玩音樂時,它們以及唱片公司之間的利益博弈也會愈來愈激烈,是雙贏仍然雙輸?平台以及唱片公司仍然出路未卜。

從4億到100億,1年?1光年?

7月份,印度流媒體音樂平台Saavn宣佈在新一輪融資中取得1億美元¥的資金,老虎環球基金領投。從B輪的400萬美元¥,到C輪的1億美元¥,取得這樣大額度投資的一個緣故是:音樂流媒體已經成為音樂產業的中心,而印度是全世界最主要的音樂經濟體之一,印度有12億人口,相比之下,中國有13-14億人口。

依據IFPI資料顯示,與美國35億美元¥的音樂市場收入相比,中國只有9100萬美元¥很少的收入。造成收入這樣之低的緣故是,中國使用者習氣於免費取得音樂。在中國龐大的人口基數下,咱們相信慢慢培育年青一批消費者去為各自喜歡的音樂內容買單仍有但願。

《中國新聞出版報》資料顯示,截至2014年年底,中國網際網路音樂使用者已達4.78億,未來2至3年,音樂網民數量將突破6億。目前中國網際網路音樂產業的收入僅約4億元¥人民幣,一旦網際網路音樂付費全面啟動,一年周圍時間,將會形成1億付費使用者,發生超過100億元¥的市場規模。

從4億到100億的市場規模,是1年的時間仍然1光年的時間?而實際上,推進使用者付費的暗地裡,還有一個癥結問題,那就是如何讓創作人獲得合理的金錢回報。

中國的版權意識一貫薄弱,音樂人經常哀嘆「音樂不值錢」,也曾經有朋友對咱們說,誰均可以在網上下載傳佈別人製作的歌曲,即使沖了會員,咱們也不曉得音樂平台是否支付了音樂人的關聯費用。就譬如說我現在正在聽Oliver Heldens的《Shades of Grey》,然而我也不曉得音樂平台有無給所屬廠牌Spinnin Records支付關聯費用,廠牌又到底給這首歌的關聯利益者支付了多少費用,沒人曉得,大家一直都是這樣稀里糊塗地聽著歌。

版權配置體系不透明,已經讓全世界音樂行業裡最核心的創作者很難單純靠創作過上體面的日子。這以及使用者是否願意付費有關系,但更大的意義還在於版權配置體系的透明化以及公平性。尤為是小眾音樂人的利益根本不獲得注重,平台不關切他們,一有投訴就乾脆撤了他們的作品,可能有少數感興致的人也失去了接觸這些音樂人的機會,音樂人更沒辦法贍養自己,整個產業鏈陷入惡迴圈。

此外需要提及的一點是,未經授權的混音、翻唱也形成侵權。這時就該把唱吧、全民k歌這些軟體以及各大KTV拎出來「鞭笞」一番了。別說QQ音樂蝦米海洋等等一眾服務商的版權問題還未徹底搞定,翻唱涉及的版權更為繁雜。

為版權付費,在中國有版權意識的人中畢竟只是極少部份而已。在大家真正有意識主動付費以前,支撐正版可能只是唱片公司以及平台拿來為自己所用的一句口號。如何才能拉近創作人以及使用者的距離,掃清行業中依稀的層級及中間地帶,能否讓使用者的付費音樂支付得清清楚楚,各個環節的錢賺得乾乾淨淨?這個問題很難,卻也很簡單,也許阿里音樂的高曉松宋柯能為此做些什麼。

網際網路音樂,從4億到100億付費規模缺的是什麼?

創作者所處的地位很被動,所獲得的收入正在被平台以及唱片公司達成的協定「瓜分」。弱勢群體不是背靠阿里騰訊等大樹的各家數字音樂平台,更不是唱片公司,而是在出產內容的音樂創作者們。

外界很少得悉平台與各大唱片公司之間的版稅分賬到底是怎麼樣的,為何藝人從平台手中分到的版稅一直都那麼低?唱片公司在藝人以及平台之間是否做了什麼手腳?在國外,關於藝人被唱片公司牽著鼻子走的評論並不少見,假設說唱片公司靠著藝人的唱片來掙錢卻沒有執行以及藝人之間的癥結協定,那麼藝人還需要唱片公司幹什麼?憑什麼白白讓你分走大部份的收入?不少藝人對于唱片公司以及平台公司如何配置版稅、自己的作品從中取得多少版稅並不知情,甚至並不關切,他們可能更關切下一場巡演在哪裡做,票房如何,這的確也怪不了他們,音樂家也要日子,目前只有演出能讓他們吃飯,而版權這個「虛無縹緲」的東西目前在中國的確沒有起到什麼實際用場。

有誰給筷子兄弟的《小蘋果》算過版權收入嗎?這首歌的版權是開放的,拋卻了部份版權收入,這是出於傳佈的角度去斟酌的,儘管版權開放並不適合所有的曲目,但大電影《老男孩》裡歌曲的所有版權都掌握在筷子兄弟自己手裡。中國是否應該樹立起一支成熟單曲的版權估值方式?《小蘋果》、《南山南》、《董小姐》,是否可以有一個公開透明可供所有人參照的版權配置比例?

網際網路音樂,從4億到100億付費規模缺的是什麼?

依據騰訊鑽研院發佈的《音樂產業發展講演(2015)》披露,在盜版產品的擠壓下,我國音樂版權方收益僅佔全體產值的2%周圍,這一數字在發達國家如歐美、日韓佔比為70%至90%,這象徵著,發生內容的極少數人支撐起了絕大多數音樂+的行業。昨天音樂財經報導了前雅虎音樂副總裁提到的一個觀點:英語歌曲地位不斷晉陞,除了日語,小語種音樂將失去優勢。這是很可怕又不得不承認的現實。一個國家的實力,不僅僅在於經濟體有多龐大,還在於軟實力。假設有一天,咱們的孩子都只聽英文歌日韓歌?這是一件多麼悲慟的事情。

李志團隊之所以值得尊敬,是因為他們不怕得罪任何平台,不簽唱片公司。這個市場存在大量獨立音樂人,沒有議價能力,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歌淪為別人庫裡的「庫存」,既無法真正獲得鼓吹推廣機會,也無法保證自己的收入。只有音樂人自己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華語唱片公司公開自己究竟返給上游多少版權收入,少打小算盤,行業樹立起更為透明準確的版權配置體系,每一個人都不去試圖防止必需為之努力的一個「麻煩事」,華語音樂才能真正迎來繁榮的一天。多麼期待中國的音樂公司以及創作者們能夠做出一批影響全世界青少年的華語歌,我相信那時候每一個人都會驕傲驕傲。兩岸商貿,在家工作,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賺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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