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一篇署名「郎鹹平」的《淘寶不死,中國不富,發展下去一切回到解放前》的文章,粗略算算,點贊認同量在一百萬¥以上,大家似乎都感同身受,這到底是為何呢?
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產品出口逐年減少,外向型企業轉頭做內銷,致使產能多餘使出產型、貿易型企業都經營艱難,是因為中國的人工以及各項成本的上漲,全世界採購以及勞動密集型低端製造產業向東南亞轉移的緣故,「世界工廠」的地位在之後的三十年裡屬於東南亞、西南亞國家,這也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規律。工業革命後,勞動密集型工業產業從英國開始到現在有二百五十餘年了,先在英國起步,然後帶動歐洲,然後再轉移到同根同種同文的美國,然後再轉移到亞洲「四小龍」國家(地區),然後再轉移到中國,然後再往南亞轉移,之後再從東南亞往非洲轉移,這既有經濟自身發展的緣故,也有政治需要的緣故,還有人種、地功能變數與血緣因素的緣故,但不可否定這就是經濟本身發展的規律,是沒有什麼力量可以扭轉的,就像潮水同樣,大漲之後就是大退。
兩岸商貿,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為何以「淘寶」為代表的網際網路商業模式,會對於中國經濟造成這樣巨大的損壞力,並受到萬¥夫所指呢?深層的緣故是這樣的:
人類自從有了聚居就有了城鎮就有了交易需乞降商舖,商舖作為商業的載體,古今中外就是最人道以及科學的貿易承載模式,有人會萃之處才有商舖,沒有人自然沒人開商舖,商舖不賺錢,自然會被淘汰。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多少住宅區建多少店舖,有多大廠區配套多少商業,商圈裡頭預計有多少人流建造多少商場,配套多少步行街以及商業街,都是有計算公式以及規律的。有經驗的商家,會依據一個城鎮有多少人、經濟基礎怎麼樣,民眾消費習氣怎麼樣的再抉擇開不開店、開多大規模的店、經營什麼商品,也都基本上遵循了有需求才有店、有市場才有商業這麼一個基本均衡的商品流通與交易供需規則。這樣下來的結果是有能耐的、腦瓜子靈便會立異的、服務好的、與時俱進的商家能賺點大錢,一般的能賺點小錢,好吃懶做、墨守陳規的才會虧損,商業社會基本是良性迴圈的,經濟社會也是基本安定的。
然而,電子商務模式來了,在網際網路平空無需求依據的多開出了一倍的「網店」,而消費者仍然是那些人,消費需求仍然是那末多。一個人能吃到一個饅頭,大家都能吃飽,現在兩個人三個人來搶一個饅頭吃,所以,開店的都吃不飽了。而為了爭搶有限的客源(網店叫做「流量」),電子商務挾全平台的店家與實體店家開展了殊死的價格戰,因為網上的賣家也太多,於是平台內網店之間也要進行惡性的價格戰。為與實體商家爭生意,也為了平台價值的最大化,網際網路平台創造性的發明了「聚划算」(低價促銷)、「鑽展」(廣告位)、「縱貫車」(癥結詞競價)等這些拼價格、拼廣告、拼流量、拼成本的法子,並廣而推之到了不用不行的境地,這種擅長應用人道弱點,應用人為了生存什麼都敢拚的血性又短視的特性,慫恿商家不計成本的血拚,而店舖經營的基本成本又都無法降低(房租、人工、商品本身、運營四大成本),最終致使了商家無論實體店以及網店都全線虧損。商業是個總體,終端零售層面的虧損必然會引起上游供貨商、廠家、上上游配套商、配套廠家的虧損,然後引起為這些商業體服務的其它商家甚至無直接相關的其它服務業的生意降低甚至虧損,而所有商業企業的成本都無法降低(房租、人工、商品本身、運營四大成本),於是,全社會被拖入到經濟的惡性衰退之中,然而,這些網際網路平台本身卻在這種殘暴的競爭遊戲中反而賺得盆滿缽滿獨步全世界,這種凶殘的轔轢商業系統的良心以及誠信,對於經濟的摧殘、絞肉以及吸血的模式,搗毀了實體經濟甚至國家的經濟命脈,這,才是「淘寶」們被廣為垢病的真正緣故。
網際網路作為一門低成本高效力的技術,應該是為商業為提高人民的日子質量服務的,不應該成為壟斷、攪局經濟以及造就個別企業暴利的工具。電子商務本身並非什麼「高新科技」,尤為是中國的電子商務公司,IT行業實際上分為:IT技術、網路科技以及電子商務三種公司。IT技術主要是搞資訊領功能變數的硬體以及軟體開發的,譬如美國的IBM、蘋果,中國的華為、聯想,中國台灣的巨集碁、富士康,以及各種各樣的電腦、手機、電信裝置製造商等,他們搞的是硬體,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機器裝置,在這方面,中國企業的水平是還不如美國的,當然,要追上去其實也不難,因為咱們有完整的產業鏈以及技術研發力量。網路技術主要是指軟體技術以及網路通信要素前提,譬如美國的微軟、安卓、IOS這些系統,也就是電腦的指揮動作以及運行系統,美國電信、GPS系統,中國的三大運營商、北斗系統等,都是網路技術的支撐系統或基礎技術,在這個方面中國企業也暫時後進於美國。電子商務主要是在網際網路上經商的公司,譬如美國的亞馬遜、谷歌、Facebook、Uber,中國的BAT三巨頭、前途無憂、滴滴、京東等,他們是藉助網際網路開展商業流動並賺錢的公司,中國只在這方面因為各種管理軌制缺失的緣故而獨步全世界,甚至造成氾濫成災之勢。電子商務對於網路技術以及網路科技的發展是沒有貢獻的,他們只是網路空間的寄生蟲,是應用網路技術賺錢的公司,而且他們的盈利模式還都必需樹立在損壞原有規則的基礎上,都是在外國風投資本的支撐下,以「破舊迎新」之名行「偷天換日」之實,達到應用漏洞搶佔市場、製造富翁、獲取高投資回報的目的。
其實,電子商務的模式與傳統的商業模式並無實質性的區別,譬如以及廣州的廣州百貨商城相比,區別是一個是租賃場地做實體商場,一個是應用網際網路做網上虛擬商場,二者的本色都是「出租賣貨」空間,靠收取進場費、管理費、房錢、抽成、廣告費等來賺錢,只無非網際網路平台上的店家可以通過網路以及物流把貨賣到全中國去,而實體商場裡的店家只能把貨賣給相對於固定區功能變數的顧客(當然,遠方的顧客也可以通過物流發貨)。可是廣州百貨商城是不容許入場商家賣假貨以及偷稅漏稅的,因為廣州市政府絕對於不容許這種情況發生,廣州百貨商城也不可能思考方向子逼著入場商家進行毫無底線魚死網破的價格戰,因為這樣商家沒錢賺的話是會造反的。可是網際網路平台為了與實體商家搶客源卻放任甚至變著手法讓入場賣家這麼做,為嘛呀?根本緣故是網際網路公司歸公司所在的註冊地管,而這些處所的政府管無論、管到什麼程度就徹底由他們的態度以及對於GDP的看法去抉擇了,別之處政府就沒有辦法了,這就是這些網際網路企業可以擁有這麼大損壞力的緣故。說句實在話,全國性經營的網際網路企業應該直接歸國家工商總局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管,不應該歸處所管,不然,在現行的稅制以及管理體制下,這個問題是永遠搞不好的。
為了國與國之間經濟有序,世界上有WTO,儘管WTO的本色會維護髮達國家,因為發達國家的產品是科技型產品,是欠發達國家做不了的,其定價權在自己手上,而欠發達國家的產品是勞動密集型民出產品,是發達國家早年就幹過了的,定價權在需求者手上,但不能否定WTO維護了世界貿易的自由以及相對於公平。世界上所有成熟的經濟體都是有法律阻止壟斷,反對於傾銷的,反對於惡性競爭的。理性的人都曉得,商業若果沒有合理的利潤,進行沒底線的競價,最終的結果必然是全社會的災難。商品不是越廉價越好,而是越合理越好,合理的利潤、合理的收入、合理的秩序才會是良性的商業社會。因為,商品的暗地裡就是各種直接與間接企業,企業的暗地裡就是員工,而員工就是普羅群眾及他們的家人。
《政治經濟學》是咱們上大學後會讀到的一本關於經濟的書,這說明一個道理,古今中外經濟都是在政府的管治之下「有序」開展的。咱們現在有不少「經濟學家」,動不動「市場經濟」、「讓市場說話」,動不動「國外是怎麼做的」等等,徹底不顧中國的國情以及民情,這樣的論調在我眼裡不切實際。所謂的經濟其實就是民眾餬口的行為,國家機器運轉的物資保證,這都是叢林法則之處,若果政府不遏制強者維護弱小、讓經濟行為良性有序開展,而任由弱肉強食的話,社會是會很恐怖的。國外有兩種國家,一種是比中國發達的,一種是不如中國的,比中國發達的國家在法制上必定比中國規範以及嚴格,讓法律法規去取代政府的人為管制,反壟斷,反傾銷,企業依法經營,行業協會管制准入門坎不造成惡性競爭,法律法規的嚴謹與細節則是依據經濟發展的規律來制訂的。你看看比中國發達的國家,「四小龍」國家(含地區)比中國做得好,美國比「四小龍」做得好,歐洲又比美國做得好,這也相符產業發展以及轉移的順序。而不如中國的國家呢,管制也比中國要厲害得多,不會放任以「市場經濟」之名行「不作為」之實的,除了非執政能力實在很爛的國家,而中國這樣一個國家,人口多,情況繁雜,發展時間短,發展速度太快,貧富分化平生,怎麼能一味放任呢?
而商業企業,在已然這樣而扭轉又不易的情況下,如何去挽救自己,獨一的辦法是從新樹立商業的合理模式,讓市場有序,使經濟振興。像O2O免費平台「520日子圈」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其目的就是讓商家用O2O的辦法無成本的使用網際網路電子商務技術,使消費者從新「回歸」最具依賴基礎的實體店舖,讓實體經濟復甦,進而讓實業、服務業、金融業復甦,促成國民經濟良性發展。
民眾的覺醒需要時間,法制的健全也需要時間,但咱們應該始終深信,只要咱們都能維持仁慈,維持樂觀積極進取的日子態度,維護公平正義,一切為改善民生著想,為強國富民著想,路,必定會有,就在腳下。
作者簡介:
鍾湘,資深連續創業者, O2O免費服務平台「520 日子圈」創始人,是國內「少年裝」行業創始人,十餘年實業、網際網路行業從業經驗。對於國際國內巨集觀經濟、實體品牌建設、網路科技、大學生創業與職業規劃、新三板、企業管理、股權設定、商會社群建設等方面有對比深的鑽研以及實踐探索,視角獨特,觀點獨到,接地氣,富有建設性,深刻人心,經常能引起讀者的廣泛共識。(更多分享,大家可以搜尋並關注微信公家號「鍾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