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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文青 紅小料日子館

社群是社群,電商是電商

兩岸商貿,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

特殊的假期,給自己徹底放了三天假。

看了一大堆抗日劇、紀錄片啊!想一想也是醉了。

那是個英雄輩出的年代,匪幫、軍閥、革命軍……都湧現出不少赫赫有名的英雄、梟雄!

相比之下,卻鮮見什麼商會出來對比傑出的人物。

都是有組織的群體,差別為什麼這樣之大?

匪幫搶小地盤、軍閥爭更大的地盤、革命軍則爭的是江山,但看下來,無論是匪幫仍然是軍閥、抑或革命軍,最後能夠勝利的還要看其領袖的目光、能力、氣魄、價值觀。

商會的成立,目的是為了樹立企業間的秩序,不是為了擴張;這不禁得使我多想了一下:

有產者的合作所以不如無產者的合作,那是因為有產者首先想到的是利己、自保;無產者無物可保,惟有奮力向外!

身旁也有一些X友會等之類的社群組織,變現成為了他們的頭號難題。X友會的成員是些什麼人呢?成立組織的目的是什麼呢?組織者如何知足其成員的請求呢?

我看這些組織,成員請求的是資源整合與追求企業做大做強的法子;而組織者想的是個人如何通過組織實現收益。

這麼矛盾的思考方向,如何有效的進行變現呢?

內含一些大V的「某某會」,也同樣是因了自己社群成員的數量收取比例不等的廣告費啊!其對於社群成員的反饋很難是經濟上的,只能是知識上的、或精神上的。

自網際網路出生以來,幾乎沒有一個社區網站、社群網站勝利實現了電商化的商業變現,就是因為組織者以及成員的訴求不同。

匪幫聚在一塊兒,是為了大碗喝酒、大塊吃肉,頭頭以及成員目的一致。所以,不少匪幫不是被其他匪幫幹掉的,而是內定火併、或癥結成員叛變死掉的,緣故幾乎都同樣:分賬不均!

至少有帳可分啊!你一個社區、社群如何給你的成員謀利啊?這個問題不解決,商業化變現就是個悖論!

就如現在絕大多數的微商集團為什麼分崩離析?老大想的不是為下級微商謀福利,而是為了賣代理同樣,不是為了想辦法教給下級微商如何出貨?而是教給她如何吸粉招代理。

這樣的微商集團以及傳銷無異啊!

老毛所以能把農民組織起來,組成戰鬥力強悍的戎行,就是那句核心口號:打土豪、分田地。這是一個利益共同體的最光鮮目的啊!

一個社區、或一個社群平台,不解決這個問題,就無法實現商業化變現!

南都搞了個並讀新聞,看新聞就能賺錢。這個弄法也是腦殘啊!對于新聞來講,新聞的質量是第一名的,讀者是為了看新聞不是為了掙那點小錢的。沒有持續的過硬的新聞能力,是聚不起來數量龐大的讀者群體的。

你把那點媒體廣告費分給讀者了,然後呢?

我的建議是:

1、社群或社區,把人聚在一塊兒的目的本身若果不是為了電商,就知足於廣告收入吧,儘管有天花板,至少企業是盈利的;

2、若果你把人聚在一塊兒的目的就是為了電商,那就必定要把握好商品的質量,民能載舟亦能覆舟啊!

3、若果你會萃的人夠多,那就容許一些擁有領袖魅力的人出來,由他們實現電商的變現!平台抽個傭,或要個流水就行了。

記住:社群是社群,電商是電商。社群有社群的訴求,電商有電商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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