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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接微信朋友圈地氣的說法,則是甭管你微信裡有多少好友,你真正的朋友也就150人。在150人規模的朋友圈裡做銷售,結果如何?小區小賣部而已。

給微商翻案 一個150人的生意有得玩

兩岸商貿,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

文/張書樂

刊載於《電腦套用文摘》2015年6月下旬刊

時下,關於微商的議論不少,大可能是非議。尤其是前不久,一個自稱年收入7位數的90後網路紅人賣有毒面膜的新聞讓更多的公家開始關注朋友圈裡的微商。而購買微商面膜中毒的案例也連見報端,中毒輕則過敏,重則血液鉛含量超標,使用過的妊婦甚至有流產的風險。相似這樣的負面新聞也不少,多到以及眾多微商號稱的日進斗金的神話至關。一時之間,支撐微商的那些微商大咖以及吐槽微商的輿論,吵得不可開交。

有必要先給微商翻案

但問題是,口水戰真的吐到了點子上嗎?咱們不妨先解決幾個有關微商的主要糾結。無非先精準一個定義,下列談到的微商,沒有尤其說明,主要指的是刷微信朋友圈賣東西的人。

第一個糾結點是貨品質量。關聯在微商處購買了三無產品的負面輿論,已纏繞在群眾面前,無須過多的去闡述。造成這種情況的緣故也很簡單,目前的微商大多就是無證經營,靠朋友圈的信任關系來銷售商品,因而也就給了三無產品鑽孔子的機會。其實這個表述就是一個正確的廢話,理由同樣簡單,三無產品會泛起在任何商業渠道,尤其是在其草創階段,以前的淘寶,其實也有過這麼個階段。一味的吐槽監管是否得力,商家是否不忘本,並沒尤其的實際意義。反之,這需要市場的自身淨化功能來起作用,而且質量問題必然帶來朋友的信任感降低,其結果也是很顯而易見的。而真正價格合理品質保障的商品,其實無論是在朋友圈,仍然是淘寶或其他的傳統市場,在不短的時間看來,都會獲得回報。

第二個糾結點在於是否傳銷。關於微商有這麼一句笑話,90%的微商商品,其實都積壓在了最末一級的代理商手中。這也是其被視為是傳銷變異的一個緣故。但其實涉及到微商的設定之上。據統計,微商行業從業人數已超過1000萬人。基本可以斷言,千萬微商中,除了了極少數的人可以自己創造產品並銷售外,其他想通過微商創業的人群,只能採用從上級代理拿貨的模式,區別僅在於到底是扁平化的一級分銷仍然是無限加價的N級分銷,後者必然是越到N+1層級,價格越貴,也就越難出手,有點典型的泡沫經濟特徵。因而是否傳銷已不主要,重點在於最後一層接盤的代理商,他所能選取的價格區間,還能否刺激到朋友圈的消費願望。

第三個糾結點則是盈利問題。從上兩個糾結點的破解上,已能夠說明所謂「足不出戶,動動手指月入萬元¥」是在扯淡,「十個微商九個虧」有必定的合理性。但這又如何解釋,易觀智庫發佈的《2014年微信購物發展白皮書》中所顯示的,2014年中國搬移購物使用者規模突破3億,搬移購物的交易規模接近10萬億,增長率達到270%。理由仍然簡單,前者以及後者都是事實,但說的不是一件事,後者說的是搬移電商,蘊含但不僅限於微商,真正的大蛋糕被淘寶、京東以及噹噹這些B2C搬移電商瓜分。當然,微商也有很賺錢的,依據28定律,其實就能很清晰的曉得,微商到底能夠有多少人賺到錢,尤其是在以贏家通吃為主旋律的電子商務領功能變數。

這些其實都不是微商的問題癥結,癥結在於,微商它其實就是以前咱們常見的小賣部。

小賣部怎麼能做大?

英國牛津大學的人類學家羅賓·鄧巴在2009年提出了一個鄧巴定律。該定律依據猿猴的智力與社交網路推斷出,人類智力將容許人類擁有安定社交網路的人數是148人,四捨五入大約是150人。若果用接微信朋友圈地氣的說法,則是甭管你微信裡有多少好友,你真正的朋友也就150人。

這個定律是否徹底準確,個人都有自己的衡量點,但差距不會太大。但150人的規模有多大,充其量也就是一個小區罷了,而在150人規模的朋友圈裡做銷售,結果如何?小區小賣部而已。

首先就宣判了那些加粉神器的死刑。在一個以朋友信任為基礎的小賣部基礎上做銷售,勉強加來的那末多根本目生的粉絲,會有幾個光顧?

其次澤斯宣判了朋友圈微商模式的死刑。一個小賣部,面對於的市場只有那末大,想要做成一個綜合性大賣場有多大可能?這也解釋了為什麼2014年9成的微商銷售額與產品是面膜,因為這個可以反覆銷售,就是個快消產品。而且不想可樂那樣已有安定的品牌忠厚度。

也許有人會用反證法來批駁上述觀點。譬如,阿里巴巴做到2千億交易額需要8年,微商只用一年的時間就做到了1500億。這個資料即便很真實,但也沒有實際的說服力。因為微商仍然是採納了長尾定律,而超長的尾巴則是散落在朋友圈裡的微商們,這個長尾巴創造了頂端層級的巨大銷售事跡而已。

微商,怎麼辦?

有無可能做大小賣部?我想這個謎底是有的。但毫不僅僅依靠話術以及加粉神器這麼簡單,有下列幾個解法:

第一是扁平化代理。這一點其實不少大企業已在嘗試,拍拍微店玩的就是將京東上的商品,以一級代理的模式通過微店進行分銷,就連玩遊覽的攜程也在5月推出了攜程微商,開放產品庫,所有人都能做它的代理商。當然,這種只有一個層級的代理,能夠解決不少微商在價格上的問題,何況,你壓根不用囤貨。

第二是賺取廣告費。相似京東、攜程之類的商家介入後,產品質量確鑿有了更直接的保障,但問題在於,缺乏個性化的商品,微商充其量只是一個小廣告的貼上民工罷了,變為了個推廣渠道,賺的不是代理費而是廣告費。這個模式是否面熟?其實在淘寶時代,它有另一個名字,叫做淘寶客,只是當時主要是在網上氾濫的拉客,而現在精準行銷到朋友圈罷了。

第三是個性化商品。其實前兩種解法,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因為微商之間沒有價格、產品上的懸殊,做多也就只能做成相似錦繡說、蘑菇街這樣的朋友圈商品舉薦達人。真正能夠在微商中活躍起來的,仍然是銷售自己創造出來的產品,個性化的商品的這部份人,微商以及朋友圈則成為其較快完成原始累積的路徑罷了。

然後呢,該O2O、C2C、B2C的,在累積完成後,登陸大平台,微商成為一個補充以及維繫,僅此而已。小賣部的神話到此收場……

話說,還有一種微商勝利模式,就是忽悠別人的微商課程,無非那個也不長久。

———————作者介紹———————

作者:張書樂 微信號:zsl13973399819 著有《越界——網際網路時代必先搞懂的大敗局》、《實戰網路行銷》、《表率魔獸》、《推手兇猛》、等多部著作,歡迎定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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