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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搬移社交電商再出大招。一直潛水試運營電商的新浪微博終於浮出水面,發佈了微電商戰略,宣佈將聯合以阿里、微賣等為代表的重點第三方合作伙伴,共建以興致為導向的搬移社交電商體系。據瞭解,此次是阿里入股微博,從廣告流量合作到商品交易落地的重大轉型。

無非,新浪微博通過發動號稱2000多萬專業達人實現微博發佈器舉薦商品是否真的就能再造搬移電商輝煌?對於此,行業人士的評論並不一致。其中有人尖利指出:微博在2014年發佈廣告之初已有不少使用者表示逃離微博。而目前佔領了微博上中下右重點位置的廣告確鑿也讓不少使用者表示不能接受。直接進入交易是否可以勝利喚醒使用者交易行為尚不得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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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于新浪微博的「微電商」戰略,更多媒體仍然是聚焦其核心商業屬性問題上。「微電商」到底是否「微商」?

長久以來微商到底如何界定,說法不一。有部份說法認為微商的一個顯明屬性就是「微信朋友圈」渠道屬性。無非這一說法受到了微商朝言人陳育新的反駁。他認為微商是基於社交屬性的新電子商務模式。其最為核心的模式是「群屬消費」,而朋友圈、辣媽幫、QQ群等均可以成為微商渠道。「圈群社區的微商效果最佳。」陳育新表示。

所謂群屬消費屬性即,一對於一的,相應能知足雙方對于商品共同喜愛的一種社交關系,最終實現商品交易。而在朋友圈層中,實現潛在需求的梳理相對於於目前體制繁冗需要應用技術機制梳理流量的電商平台來講就簡單了許多。群屬消費屬性的核心要素是信任、體驗以及傳遞。微商是對於一種日子模式的分享體驗,而不僅僅是產品。

而在陳育新眼中,微商最大的優勢在於激發了中國搬移網際網路時代的「人口紅利」。在P2P模式下,每個人均可以成為商品舉薦者,只要是實現「親自體驗」、「相符朋友圈潛在需求梳理的」。每個微商面對於的都是必定特定屬性的圈子裡的人。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模式進行分享;更準確的說微商是在做一個潛在的需求梳理,是被動的,但並非強制式的推銷;同時,消費者無須在品目繁多的頁面中尋找自己需要的商品。每一個人都是在互相傳遞,互相分享。

「咱們要做的是尊敬每個人的光芒。」陳育新表示。2014年中國微商從業者達到1000萬之多,微商成為不少普通人創業的自由平台。

那末,此時微電商與微商的關系就一目瞭然:微電商在社交屬性上與微商基本一脈相承,然而達人舉薦屬性與微商提出的P2P模式略有差別。

微博將寶壓在2000萬達人身上與其說是打造意見領袖效應,不如說只是傳統電商「達人舉薦」模式的第二代更迭而已。無非,從此前的凡客達人商業模式看來,這種達人舉薦商業模式並不如意。而新浪微電商若果仍然是老舊裝新瓶難免就會陷入案例池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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