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龔進輝
兩岸商貿,網路創業,創業賺錢思惟,微商平台2015年被譽為微商元¥年,市面上充斥著各種微店,內含京東微店、拍拍小店、有贊微商城、口袋微店、易米微店等。平台微商氾濫且實力相差迥異,使渴想在淘電商以外分一杯羹的商家不知如何下手。
事實上,微商與電商相似,同樣存在B2C以及C2C兩種模式。B2C微商平台有京東微店、微信小店、有贊,拍拍小店、微店則屬於C2C微商平台的典型代表。今年3月,微盟旗下C2C微商平台V店也強勢殺入,說明個人微商解決貨源、全渠道推廣等問題,並完成定單、交易、支付以及分傭等流程,並於日前更名為「萌店」。
與拍拍小店違靠電商巨頭京東、微店佔領先發優勢相比,後來者萌店實力同樣不可小覷,上線以來維持高速增長。截止目前,萌店平台開店數達到1000萬,月交易額超過1億,供貨商系統入駐商家超過1萬家,萌店總SKU數突破300萬,預計2015年平台交易額超過20億。
以黑馬姿態殺出的萌店,完成前期招商以及使用者取得後,具備與拍拍小店、微店等強敵競爭的基礎。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去年10月上線的拍拍小店拓展500萬店舖,商品數量達百萬級,發展勢頭比萌店稍遜一籌,反觀微店才是萌店最強悍的競爭對於手。
2013年初微店正式上線,定位於手機開店工具,可以說明商家降低開店門坎,彼時微商處於萌芽狀況,憑藉介面簡潔以及動作便利,微店迅速斬獲一大批個人商家,這一高速增長勢頭持續到2014年。2014年11月口袋購物提供的資料顯示,微店共有1200萬家店舖、8300多萬月活躍使用者、158億元¥總成交額。從現有資料表現來看,萌店與微店尚存不小的差距。
萌店與微店的三大不同
當使用者達到必定數量級,模式的優勝性將最終抉擇企業發展水平。對照雙方模式,我發現兩者存在三大不同之處,未來萌店超出先行者微店不無可能。
一、服務物件不同。微店主要服務於個人商家,面向To C市場,個人商家既可以把店舖或商品分享到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取得潛在使用者,也可以通過優惠券、限制折扣、縱貫車等行銷模式增添定單。同時,個人商家可以拓展分銷業務,說明品牌商家以及爆品分銷取得交易佣金。從微店自身定位來看,個人開店是其發力重點,品牌分銷只是副業。
與微店不同的是,萌店主要服務B端品牌商家。萌店上存在大量個人商家(萌主),他們是品牌商家分銷網路的主要節點,應用個人力量說明供貨商分銷產品,扮演只推不銷的角色,發貨仍由品牌商家負責,與多級代理模式徹底不同,萌店本色上是採用眾包模式說明品牌商家取得更多定單。
二、貨源不同。據我察看,舊版本的微店曾經開通「賣家市場」功能,個人商家可以通過批發市場、轉信分成、左近微店取得貨源,新版微店並無該項功能,阿里巴巴、線上線下串貨、部份品牌商家是主要貨源,其短板暴露無遺,不僅無法保證優質貨源以及產品質量,而且面臨產品同質化嚴重等問題。
與之形成光鮮對照的是,萌店上線後重點發力供貨商招商,通過上線供貨商系統以及推出服務商計劃,防止陷入單一貨源的尷尬。具體執行層面,萌店在商家入駐環節嚴格把關,店舖類型分為旗艦店、專賣店以及專營店三種。其中,旗艦店是萌店竭力收買的對象,投入大量資源重點扶植品牌商家,內含平台資源支撐以及線下流動,維肌泉、百草味、探路者等接踵入駐萌店。
三、行銷弄法不同。與眾多平台微商相似,微店的典型特色是取得流量的渠道較為擴散,分佈在微信、微博等社交網路中,並不具備大型流量入口。儘管這種「去中心化」的電商模式被看好,但不得不面臨流量取得的尷尬,尤為對於部份不長於應用社交行銷的個人商家而言,引流更是無法逃避的重大難題。
去年7月,口袋購物上線PC端購物平台,為微店賣家導流。口袋購物CEO王珂曾經表示,「口袋購物購買的PC端廣告流量能夠更易被配置到微店賣家。」10月,口袋購物獲取3.5億美元¥C輪融資,投入2億為微商導流。可以看出,如何解決個人商家的流量來源,是微店不能忽略的一大問題,微店尚找不到有效的應答策略,只能通過燒錢導流的模式來挽留個人商家,但終於不是長久之計。
相比之下,主打全渠道推廣的微盟社會化分銷平台(下列簡稱「SDP」)顯得更為理性。去年11月底上線的SDP是基於微信生態的新一代零售業分銷體系,通過去中心化流量聚合的模式,實現線上線下互通,最終說明品牌商家沉澱粉絲,前提是構建密集的分銷網路。
SDP不僅可以晉陞定單轉化率,而且說明商品舉薦精細化,知足場景化行銷需求。事實上,商品本身也是內容,若果把控得當也能誘發瘋轉,而微店未針對於特定人群做商品行銷,大多數個人商家未充沛應用朋友圈流量以及評價體系,致使舉薦非所得,從而損壞使用者體驗。
除了了發力微信好友以及朋友圈,萌店還將手Q、微博打造成商家的重點行銷陣地,不斷累積全渠道推廣的勢能。近期披露的微盟2016年戰略規劃也顯示,SDP是重點扶持物件之一。
萌店VS微店:前者將實現彎道超車
事實上,使用者、貨源、行銷弄法偏偏是微商價值體系的三大癥結環節,想要搶佔平台優勢,必需各個環節逐個擊破。通過上述對照,微店代表C2C微商模式,萌店表面上是C2C微商平台,本色上是採用B2C微商模式。
微商業界人士分析,微商未來前景不可限量,未來至少佔領零售業30%的市場份額,同時他認為B2C微商將成為主流,「B2C是微商的理想模式,C2C微商可成為B2C微商的個人分銷商,是對於後者的優良補充」。
因為面向上千萬個人商家,將大大增添微店的運營壓力,貨源參差不齊致使無法保證商品質量,嚴重有損使用者體驗,造成劣幣驅趕良幣。同時,行銷資源不足致使定單轉化率低,銷量晉陞遲緩甚至停滯,無法留住看中實際利益的個人商家。
反觀萌店,一直聚焦於服務品牌商家,重點發力對於外招商以及服務供貨商。今年5月,萌店上線供貨商系統,並出台供貨商招商政策,沒有公家號或未開通微盟旺鋪的商家也可以成為V店供貨商,進一步拓展品牌商家數量以及種類。
同時,因為傳統電商平台缺乏對於商家的本地化服務,電商朝運營的需求日趨凸顯,6月微盟計劃在全世界招募1000家V店服務商,以負責供貨商的招商以及後期服務。供貨商直接對於接服務商,不僅有利於需求反饋,也便於完成供貨商的招商以及運營管理,瞭解需求後提供個性化服務。
事實上,作為品牌商家的分銷節點,萌主的行銷能力直接關乎前者的定單量以及利潤。跟著店舖數量以及商品種類的不斷增長,對於萌主的行銷手腕以及營業額也提出更高請求,而大部份萌主表現平平,真正嶄露頭角的商家少之又少。
作為平台提供方,萌店在知足品牌商家需求的同時,晉陞萌主行銷能力刻不容緩。我注意到萌店啟動拜師計劃,即每一個萌主可自行選取「微商導師」,拜師勝利後,萌主不僅可以一鍵上架「師傅」所出售整個商品,也能以及師傅溝通取得微商行銷技巧以及經驗,體現微盟作為平台微商的社交屬性。
在我眼裡,拜師計劃的推出使供貨商、萌主、平台微商共同獲益,堪稱一箭三雕。對於供貨商而言,可以進一步擴展分銷網路,晉陞定單轉化率;名師指示使萌主累積一手的行銷實戰經驗,晉陞產品銷量取得更多佣金,名師則獲取更多造詣感;對於萌店而言,萌主與名師的良性互動,有利於增添品牌商家的粘性以及目的人群的籠蓋率,進一步推高平台交易額。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了提供優質貨源以及構建全渠道推廣體系,使用者基數是不可忽略的癥結指標。雙方使用者基數的著重點不同,微店指個人商家數量,萌店代表品牌商家分銷網路的萌主數量。萌店想要與微店抗衡,必需使出狠招來快速取得大量使用者。
據悉,更名後的萌店推出合夥人軌制,並在七夕投入1億重金邀約「微商合夥人」,700萬萌主將邀請連結分享至微信、QQ、微博等社交平台,每一個邀請勝利的萌主以及合夥人都將獲取10元¥現金紅包,也將獲取出售分銷商品的佣金獎勵。
萌店僅用11個小時整個發出億元¥紅包,新增使用者超過300萬,僅用一天便挺進App Store總榜第二、分類榜單第一,跨入千萬級使用者平台俱樂部。萌店合夥人計劃的目的顯而易見,除了了迅速拉動使用者增長,更主要的是規範傳統微商飽受詬病的分銷軌制,構建更友好更有效的行銷體系。
總體而言,共創健康微商行銷生態圈是大勢所趨,拜師計劃以及合夥人軌制起到雙保險作用,大大增強萌主的總體行銷水平,最終實現重塑微商形象。在我眼裡,萌店猛砸億元¥紅包的暗地裡,不光是祝賀品牌更名,更主要的是擺出一副自信的戰鬥姿態。
在微商逐步成為零售的一支主要力量的大環境下,萌店與微店大戰劍拔弩張,鹿死誰手?我更看好模式更優的萌店實現漂亮的彎道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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