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小米公司總上頭條。前幾日,小米公司因推出的「小米貸款」金融產品引起群眾廣泛關注,其鼓吹的貸款數額最高可達百萬¥的策略更是被指行銷嫌疑大;而這兩日,小米公司因涉嫌虛假鼓吹被舉報的事件也有了最新的進展,據有關檔案顯示,對于此次事件,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已抉擇立案調查處理。
現代版「吹牛要上稅」
關於小米公司涉嫌虛假鼓吹被舉報一事,要追溯到本月初。9月2日上午,來自青蔥手機董事長譚文勝的一則關於@小米創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雷軍的微博引起了業界的關注。與此同時,譚文勝表示已向北京市工商局實名舉報小米手機涉嫌虛假鼓吹。譚文勝舉報小米,其緣故在於小米公司在鼓吹時使用了一些誇張、誇張的辭彙,如「螢幕之王」、「世界一流」、「最低」、「最佳」等,這與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廣告法》中「企業在鼓吹過程中將不容許使用最大、最低、獨家等一系列極限用語」的規定相違抗。
9月2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對於此次舉報小米公司虛假鼓吹案件給予了回復,稱已抉擇立案調查處理。
據瞭解,此次譚文勝狀告小米也有「報復」雷軍之嫌,這要追溯到2013年5月。當時,小辣椒手機創始人、北京方萬¥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大股東譚文勝,在新浪認證的「譚文勝微博」上向其150餘萬¥粉絲髮布動靜稱,「小米手機價格堪比三星,介面照抄蘋果,質量不如山寨,售後等於沒有」並向雷軍「約架」。隨後,小米公司向工商部門遞交材料,反映譚文勝通過微博襲擊小米公司及雷軍,詆毀、謾罵小米產品。
無論是否因為「報復」行為所致,此次小米被打擊堪稱是現代版的「吹牛要上稅」。
P2P過度行銷現象嚴重
其實,各行各業都會使用一些行銷手腕來推銷自己的產品,一些商家為了獲取更多的市場,往往會過度鼓吹推銷自己的產品。如今赤手可熱的P2P網貸行業也是這樣。
縱觀P2P網貸整個行業,跟著平台數量不斷增添,行業競爭日益激烈,優勝劣汰已然成為常態。為了在數以千計的P2P平台中佔得市場,獲取更多投資者,有些P2P平台會以高息、豪禮、融資、資金託管、上市、跨界合作等理由進行行銷,甚至有部份平台偷換概念炒作,從而達到晉陞自己平台知名度的目的,讓投資者「傻傻分不清楚」。
在網際網路+行業內,素有「好名聲勝過壞名聲,壞名聲勝過無名聲」的說法。針對於P2P業內過度行銷事件,P2P平台安心貸聯合創始人趙慶雲表示,P2P平台的名氣當然主要,但不斷加強產品的改善與增強投資者的體驗更為主要。
對于P2P行業的行銷手腕,8月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合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了其責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是其他媒介明示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當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撐」,也就是說,P2P平台若果通過網頁、廣告或是其他媒體進行鼓吹,則需要承當所帶來的相應的責任。
新廣告法淨化空氣
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以及國廣告法》對於重點商品以及服務廣告準則、流動規範都做了明確規定,還加大了對於虛假違法廣告的懲治力度,如使用極限用語,一經發現將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下列的罰款。新廣告法被譽為「史上最嚴」廣告法,明星、萌娃代言被阻止。
為了搶奪市場,不少企業紛繁採用過度虛浮的鼓吹用語以及手腕,儘管在較短的時間內能獲取較快的發展,但從長遠來看,並無益於品牌的長期發展。對于過度行銷,不少消費者也是司空見慣,甚至是疏遠看待。而新廣告法的出台,顯然會使得行銷圈閱歷一陣謹嚴期,以對於產品對於受眾負責的角度來從新審視廣告投放,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
而原本計劃於9月1日與新《廣告法》同步施行《網際網路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雖幾經修改,但仍因為種種緣故沒有出台。對于網際網路違法廣告如何監管這塊,也頗受群眾關注。無非,新《廣告法》儘管大可能是針對於傳統媒體,其中部份條款也同樣合用於網際網路廣告:「應用網際網路發佈、傳送廣告,不得影響使用者標準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跳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理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以及一些極限用語,網際網路平台也是同樣合用。